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0年 - 110中華郵政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外勤_專業科目(2):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00670
年份:110年
科目: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24.某甲於110年2月17日交寄國際快捷郵件至馬來西亞,重量為1.1公斤,郵資540元,託運單填寫
內件價值為新臺幣3,000元,經查詢寄達國郵政驗後確認全件遺失,應予補償,應給予新臺幣多少元(四
捨五入)?(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每1單位為新臺幣47元)
(A) 2,113元
(B) 2,653元
(C) 3,000元
(D) 5,113元
詳解 (共 6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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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x4.5 1.1x4.5=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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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處理規則 第 66 條國際包裹及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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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郵政規則§65條說明公式:1.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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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公斤的部份 4.5*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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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報值、保價金額故所賠金額得: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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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第64條第三項 有寫: 國際快捷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