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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某市晚間一群少年在市區道路上飆車競速,引起行車往來之危險,下列敘述何者為實務多數見解所採?
(A)於道路上飆車競速必使道路正常狀況為之壅塞,且壅塞並不以全部壅塞為必要,部分遮斷亦屬之,因此構成刑法第185條第1項之壅塞陸路致生往來危險罪
(B)壅塞乃以有形障礙物遮斷其往來,飆車之目的並非在於壅塞路面,且飆車之車輛數量有限的話,也不一定會造成陸路之壅塞,因此並非刑法第185條第1項中所規定的壅塞。該條項中有他法之概括規定,可以直接指明構成同條項之飆車競駛或飆車蛇行致生往來危險罪
(C)視具體情況,如飆車競速已達到壅塞陸路的程度,則構成壅塞陸路致生往來危險罪;如尚未達到壅塞陸路的程度,則構成飆車競駛或飆車蛇行致生往來危險罪
(D)刑法第185條第1項中所規定的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係補充規定,其須與本條項所例示之損壞或壅塞陸路等方法相類,始足當之。飆車競速其行為與上述的例示並不相當,縱致生往來危險,依罪刑法定精神,除已達壅塞陸路之程度外,應不夠構成犯罪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2F
皓皓~(已上,感謝阿摩) 研一下 (2019/06/30)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此規範的保護法益在於公眾往來的交通安全,也就是使用交通制度的用路人,係屬致生往來之危險的具體危險犯。

nn

實務上對於構成要件之「他法」,乃係指除損壞、壅塞以外,凡足以妨害公眾往來通行之方法者皆屬之。具體而言,以併排競駛或為追逐前車而以飆車之方式,在道路上超速行駛,均極易失控,有撞及道路上之其他人、車或路旁之人、物,足以發生交通往來之危險,自該當上開所稱之「他法」

3F
Hao32 國三上 (2020/06/23)

司法院78年2月18日(78)廳刑一字第254號函及79年台上字第2250號判例之見解,飆車競駛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應依具體情況定之,如達於壅塞陸路之程度,並造成公眾往來危險之狀態,構成刑法第185條壅塞陸路致生往來危險罪,如尚未達於壅塞陸路之程度,但已造成公眾往來危險之狀態,構成同條飆車競駛或飆車蛇行致生往來危險罪,依該條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F
LKK 國三下 (2021/03/26)

請問選項(B)錯在哪

24. 某市晚間一群少年在市區道路上飆車競速,引起行車往來之危險,下列敘述何者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