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677 條
分配損益之成數,未經約定者,按照各合夥人出資額之比例定之。
僅就利益或僅就損失所定之分配成數,視為損益共通之分配成數。
以勞務為出資之合夥人,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受損失之分配。
242合夥契約若未約定損益分配比例時,依我國民法規定採用 (A)平均法 (B)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