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條(使用借貸之定義)
稱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約定他方於無償使用後返還其物之契約。
雙務契約是雙方當事人各須負擔有對價關係互負債務的契約,例如租賃、承攬、有償委任、有償寄託、居間、合夥等。
下列何者非使用借貸契約之性質?(A)無償契約(B)要物契約(C)雙務契約(D)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