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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 甲深夜駕車不慎撞傷機車騎士後逃逸,並隨即委託知情之修車廠老闆乙將車輛鈑金烤漆,使之煥然一新。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湮滅刑事證據罪
(B)甲成立湮滅刑事證據罪之教唆犯
(C)甲成立肇事逃逸罪
(D)乙成立肇事逃逸罪之幫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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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彤彤 國二下 (2021/02/10)
A 犯人湮滅自己的證據不會成罪 (因為無期待可能性)B 正犯都不處罰了,共犯當然理應不處罰 (舉重.....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棒! 小一上 (2021/06/28)

刑法第165條規定,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湮滅自己犯罪的證據,使犯罪不被發現,或為人性使然;而法律不外人情事理,刑法對於湮滅證據的處罰,只處罰湮滅他人刑事案件的證據,並不包括湮滅自己犯罪的證據


肇事逃逸罪根據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6F
飄飄 國三下 (2021/09/06)

1.教唆他人將自己藏匿或頂替自己,是否成立刑法164條之教唆犯?
, 因自己藏匿自己為人之常情,欠缺期待可能性,故不成立犯罪
亦有認為犯人自我隱藏的正犯行為是不罰行為,則不法內涵較低的教唆行為當然不罰(舉重以明輕)
2.教唆他人湮滅自己的犯罪證據,是否成立刑法165條之教唆犯?
,"他人"為罪責要素,行為人會因欠缺此一罪責要素而不成立犯罪
亦有認為自己湮滅自己犯罪證據的行為不罰,則不法內涵較低的教唆行為當然不罰(舉重以明輕)
3.教唆證人在自己案件中作偽證,是否成立刑法168條之教唆犯?
,實務見解認為此種情形已逾越不自證己罪原則對被告的保障限度(最高法院103年台上字第1625號判決)

7F
ch84088 高三下 (2022/03/12)

D肇事逃逸為己手犯,只有肇事者本人之決定會導致本罪成立。

  所以乙不會成立該罪之幫助犯,只會成立煙滅刑事證據罪。

26 甲深夜駕車不慎撞傷機車騎士後逃逸,並隨即委託知情之修車廠老闆乙將車輛鈑金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