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 監獄管理員甲戒護受刑人乙就醫,一時疏於注意,導致乙逃脫其控制範圍。甲之刑事責任為何?
(A)幫助脫逃罪
(B)故意縱放人犯罪
(C)湮滅證據罪
(D)過失致人犯脫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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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加油 (2020/09/05)
第 163 條公務員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脫逃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IU我婆 大三下 (2021/06/23)
公務員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脫逃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致前項之人脫逃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4F
syuan 大三下 (2021/08/20)
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損壞拘禁處所械具或以強暴脅迫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聚眾以強暴脅迫犯第一項之罪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縱放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脫逃者(一般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損壞拘禁處所械具或以強暴脅迫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
聚眾以強暴脅迫犯第一項之罪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三項之
未遂犯罰之。
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犯第一項之便利脫逃罪者,得
減輕其刑。
公務員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脫逃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過失致前項之人脫逃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34 監獄管理員甲戒護受刑人乙就醫,一時疏於注意,導致乙逃脫其控制範圍。甲之刑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