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 有關行政處分救濟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訴願人逕向受理訴願機關提起訴願者,仍應受理
(B)訴願人向非訴願管轄機關提出訴願者,不得駁回
(C)因處分機關未教示,而向非訴願管轄機關提出訴願者,不得駁回
(D)行政法院認其無審判權者,應以裁定駁回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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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3/07/04)
現在修法了準用法院組織法來移轉審判權 訴願是給「原處分機關」一個自我審查的機會(檢討自己有無做錯),如果覺得自己沒做錯那就上交給長官(訴願管轄機關)確認是不是真的沒問題,如果兩者都覺得處分無誤,但人民就是覺得這處分違法或不當,可以打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Chi-113高考人事行政 大二下 (2023/11/05)

訴願法(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6 月 27 日)
第 58 條
1 訴願人應繕具訴願書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2原行政處分機關對於前項訴願應先行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其認訴願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並陳報訴願管轄機關。
3 原行政處分機關不依訴願人之請求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者,應儘速附具答辯書,並將必要之關係文件,送於訴願管轄機關。
4 原行政處分機關檢卷答辯時,應將前項答辯書抄送訴願人。
第 59 條
訴願人向受理訴願機關提起訴願者,受理訴願機關應將訴願書影本或副本送交原行政處分機關依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辦理。

11F
Meiluvstudy 高二上 (2024/09/07)
(A)訴願人逕向受理訴願機關提起訴願者,仍應受理            正確   訴願法第 59 條
訴願人向受理訴願機關提起訴願者,受理訴願機關應將訴願書影本或副本送交原行政處分機關依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辦理。
(B)訴願人向非訴願管轄機關提出訴願者,不得駁回            正確   訴願法第 61 條
訴願人誤向訴願管轄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以外之機關作不服原行政處分之表示者,視為自始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前項收受之機關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於原行政處分機關,並通知訴願人。
(C)因處分機關未教示,而向非訴願管轄機關提出訴願者,不得駁回 正確
訴願法第 91 條
對於得提起行政訴訟之訴願決定,因訴願決定機關附記錯誤,向非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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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有關行政處分救濟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訴願人逕向受理訴願機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