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解:輕罪無罪這種的不來、來了不爽說、當場不爽退庭,都是藐視法庭。既然都藐視法庭,不想說的乾脆別說,直接判決。
法院認為應科拘役、罰金或應諭知免刑或無罪之案件,
40 關於一造缺席判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第一審程序,被告拒絕陳述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