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關於代履行、怠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代履行..-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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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衝衝虎 (三等上岸) 大三下 (2020/10/10)
(A)代履行及怠金均屬對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間接強制方法 第 29 條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執行機關得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前項代履行之費用,由執行機關估計其數額,命義務人繳納;其繳納數額與實支不一致時,退還其餘額或追繳其差額。 第 30 條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不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依其情節輕重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怠金。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不行為義務而為之者,亦同。 (B)執行機關得依情節輕重,處新臺幣 5 千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怠金 第 30 條 依.....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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