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9條 原因自由行為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本題甲係把自己灌醉,為故意讓自己陷入行為時辨識能力降低,依19條第三項規定,不得阻卻或減輕罪責。故甲將情敵毆傷之行為仍構成傷害罪。)
甲之交往多年女友遭乙追走,甲極為憤怒,但又沒膽去教訓乙出氣,於是甲決定藉酒壯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