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161條(意思實現)
Ⅰ依習慣或依其事件之性質,承諾無須通知者,在相當時期內,有可認為承諾之事實時,其契約為成立。Ⅱ前項規定,於要約人要約當時預先聲明承諾無須通知者準用之。
有些旅館在冰箱上設有感應晶片,只要打開冰箱並偵測到有東要拿出來就算錢,如果答案是以將飲料開口來算的話,那拿出來不開,那飯店在你退房後,理論上不會再把飲料放回,這是安全、衛生的考量,可能要處理掉,不是會增加飯店的成本嗎?所以我覺得應該是拿出來後就要算了。
25甲至乙飯店投宿,進入房間後,甲開啟房內擺置著的冰箱,取出訂有價格之冰箱內飲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