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2 條得處新臺幣 6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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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劉于睿114年警佐班榜首 高三上 (2024/02/17)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 9 條 本法所稱深夜,係指凌晨零時至五時而言。 刑事訴訟法第 93 條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拘提或逮捕到場者,應即時訊問。 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必要者,應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以聲請書敘明犯罪事實並所犯法條及證據與羈押之理由,備具繕本並檢附卷宗及證物,聲請該管法院羈押之。但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等危害偵查目的或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之卷證,應另行分卷敘明理由,請求法院以適當之方式限制或禁止被告及其辯護人獲知。 前項情形,未經聲請者,檢察官應即將被告釋放。但如認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