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事項何者不屬於憲法法庭得審理之事項? (A)審理總統之彈劾事件 (B..-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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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上榜-繼續高考!! 高三下 (2014/11/14)
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5F straightforwa 大二下 (2020/02/02)
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職權 1解釋憲法 憲法第78條 2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憲法第78條 3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憲法增修第2、4、5條 4政黨違憲 憲法增修第5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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