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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等/升資考/員級晉高員◆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下列何者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A)誤以為他人小孩是自己小孩而扶養
(B)誤以為每月應扶養父母 5 萬元,但實則依法律規定,只須給付 2 萬元
(C)因賭債而給付金錢
(D)因意思表示錯誤,而撤銷對母親生日禮物的贈與


答案:A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xxxOlivia 大一上 (2013/12/04)
第 180 條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B)(D)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5F
林林柔 (2017/05/19)

給生日禮物並不算道德上的義務,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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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109消特(已上榜) 大一下 (2020/04/02)

(D)因意思表示錯誤,撤銷贈與的禮物,是不是就沒有債權行為,無法律上之原因,之物權轉移,可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呢?

17F
ミヤザワ 高三下 (2022/02/07)

下列何者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A)誤以為他人小孩是自己小孩而扶養

①本選項係屬行為人誤他人事務為自己事務而加以管理,係屬誤信管理。 又誤信管理無民法第177條第2項之適用或類推適用。是以,本選項不生無因管理規定之適用。

②又小孩之父母確因他人扶養而減少扶養小孩之支出,此為小孩之父母所 受有利益,又其受有此利益無法律上理由且無民法第180條之事由。是以,作成扶養行為之人自得依民法第179條之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B)誤以為每月應扶養父母 5 萬元,但實則依法律規定,只須給付 2 萬元

(D)因意思表示錯誤,而撤銷對母親生日禮物的贈與民法第180條第1款➡︎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C)因賭債而給付金錢:民法第180條第4款。

25 下列何者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A)誤以為他人小孩是自己小孩而扶養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