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何者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A)誤以為他人小孩是自己小孩而扶養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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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ミヤザワ 高三下 (2022/02/07)
下列何者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A)誤以為他人小孩是自己小孩而扶養 ①本選項係屬行為人誤他人事務為自己事務而加以管理,係屬誤信管理。 又誤信管理無民法第177條第2項之適用或類推適用。是以,本選項不生無因管理規定之適用。 ②又小孩之父母確因他人扶養而減少扶養小孩之支出,此為小孩之父母所 受有利益,又其受有此利益無法律上理由且無民法第180條之事由。是以,作成扶養行為之人自得依民法第179條之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B)誤以為每月應扶養父母 5 萬元,但實則依法律規定,只須給付 2 萬元 (D)因意思表示錯誤,而撤銷對母親生日禮物的贈與:民法第180條第1款➡︎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C)因賭債而給付金錢:民法第180條第4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