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關於拋棄繼承之敘述,何者正確?
(A)拋棄繼承為單獨行為,未成年人得單獨為之
(B)拋棄繼承,應於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C)因他人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為拋棄繼承時,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為之
(D)拋棄繼承,是單獨行為,自拋棄時起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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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146), C(124), D(39), E(0) #3481303

詳解 (共 6 筆)

#6545293
民法第75條: 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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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8894
第 1174 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B 選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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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5415
第 1174 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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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3555
民法§78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單獨行為之效力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A:拋棄繼承是單獨行為。未成年人需獲法定代理人允許,否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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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174繼承權拋棄之自由及方法
1.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2.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3.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B:是「知道自己有繼承權」起三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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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176拋棄繼承權人應繼分之歸屬
1.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
2.第二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一順序之繼承人。
3.與配偶同為繼承之同一順序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而無後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歸屬於配偶。
4.配偶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與其同為繼承之人。
5.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
6.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其次順序繼承人有無不明或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者,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規定。
7.因他人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為拋棄繼承時,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為之。 
C: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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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175繼承拋棄之效力
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D:拋棄繼承是單獨行為,其效力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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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2924
解題步驟與法律依據:
1. 確定繼承人與應繼分:
  • 丙過世,由子女甲、丁、戊三人繼承。
  • 根據 民法第 1141 條,三人應「平均繼承」。
  • 每人的應繼分為 1/3
2. 適用「債務扣還」規定:
  • 根據 民法第 1172 條:「繼承人中如對於被繼承人負有債務者,於遺產分割時,應按其債務數額,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內扣還。」
  • 白話解釋: 遺產分配前,要把甲欠爸爸的 600 萬元「虛擬地」加回遺產總額中計算,然後從甲應得的部分扣掉。
3. 計算分配金額:
  • 計算基礎(應分配總額) = 現金 1800 萬 + 甲欠的 600 萬 = 2400 萬元
  • 每人應繼分(1/3) = 2400 萬 ÷ 3 = 800 萬元
  • 各繼承人實際分得現金:
    • 丁: 直接分得 800 萬元(現金)。
    • 戊: 直接分得 800 萬元(現金)。
    • 甲: 應得 800 萬,但須扣還欠爸爸的 600 萬,故實際領取現金 = 800 萬 - 600 萬 = 2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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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分析:
  • (A) 甲可分得 200 萬元 ✅:正確。如上所述,扣還後甲領到 200 萬現金。
  • (B) 乙可因而獲償 300 萬元 ❌:錯誤。乙是甲的債權人,只能就甲實際分得的財產(200 萬元)進行追償。因為甲「身無分文」,且繼承後僅拿到 200 萬,乙最多只能獲償 200 萬,剩下的 100 萬債權仍落空。
  • (C) 丁可分得遺產三分之一 ✅:正確。丁、戊、甲之應繼分均為 1/3。
  • (D) 戊可自遺產分得 800 萬元 ✅:正確。戊按應繼分(2400 萬的 1/3)確實領到 8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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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5685
  • (A) 拋棄繼承為單獨行為,未成年人得單獨為之錯誤。拋棄繼承是單獨行為沒錯,但未成年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拋棄繼承,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允許(同意),並非單獨能為之。
  • (B) 拋棄繼承,應於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錯誤。應於「知悉」得繼承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通知法院,而非繼承開始時起算。
  • (C) 因他人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為拋棄繼承時,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為之正確。這是民法第1174條第2項的規定,溯及繼承開始時,即繼承開始後,如果因別人拋棄而成為繼承人,要在知道自己可以繼承後三個月內拋棄。
  • (D) 拋棄繼承,是單獨行為,自拋棄時起發生效力錯誤。拋棄繼承是單獨行為,但其效力是溯及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也就是假設從一開始就沒有繼承權,而非自拋棄時才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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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34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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