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代表行政主體為各種行政行為,但其效果最終歸屬於行政主體。 3. 內部單位:基於分工原則,行政機關之內部通常均劃分為若干小規模組織,內部單位無單獨法定地位,非獨立之組織體,僅分擔行政機關一部分執掌,一切對外行為原則上均應以機關之名義為之,始生效力
所→中央行政機關不存在處→二級行政機關
25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行政院所屬之三級行政機關,其名稱應定為: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