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考題依我國公務人員任用★★★,...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 3 條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予以評分。 其中工作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六十五;操行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五;學識及才能各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
25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係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予以評分,何項評分所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