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甲乙為夫妻,育有一子丙,並共同收養丁為養子。某日甲因交通意外去世,未留有遺囑,請問依 我國民法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丙、丁三人得以繼承
(B)乙、丙、丁三人之應繼分各為三分之一
(C)在分割遺產前,乙、丙、丁三人對於遺產全部按其應繼分為分別共有
(D)繼承人對於甲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不動產經紀人榜眼蔡志雄律師 幼兒園下 (2022/07/18)
(A)民 1138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乙是配偶,丙丁是子女,三人是甲的繼承人 (B)民 1144 第1項第1款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看完整詳解
5F
朝霧達哉 研二下 (2021/05/18)

民法第 1151 條

繼★★★★★★,...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7F
陳曼芸 小四上 (2024/09/13)
(A)
民法 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B)
民法 第1144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1138條所定第二順序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1138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C)
民法 第1151條:
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D)
民法 第1148條1項: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1148條2項: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25 甲乙為夫妻,育有一子丙,並共同收養丁為養子。某日甲因交通意外去世,未留有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