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甲男與乙女為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育有子女丙、丁、戊及己四人。甲死亡時,遺有財產 240 萬元。丙與丁依法 拋棄繼承。己可繼承多少財產?
(A)30 萬元
(B)40 萬元
(C)60 萬元
(D)8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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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59), C(83), D(830), E(0) #820919

詳解 (共 7 筆)

#1463438
配偶只有一人 如果以配偶獲得最大利益,則配偶先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假設配偶連錢都沒有。 因此配偶就先分一半財產走了這時候不是遺產喔!!!  
等配偶拿走剩餘財產之後,剩下的另一半才叫遺產 

來源:阿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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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131
沒有約定時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此題為配偶與直系卑親屬平均,故為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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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013
請問何時會用到法定財產制,只有離婚的時候嗎?本題不用先分一半給乙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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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102
§1005夫妻未以契約訂立財產,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1144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與§1138條所定地依順序之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份與他繼承人平均
§1175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1176I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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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549
所以題目說遺有財產←是指配偶已拿走剩餘財產該分得的部分後,剩下的才叫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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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1840

題目在混淆你的概念 遺產就是=240萬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與第一順位(直卑)繼承人競爭時 均分

 

順位列~直系血親卑親屬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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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708
與1F的有相同疑問,是否有人可幫忙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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