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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5 適用簡易程序之行政訴訟事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A)不服新臺幣 40 萬元以下課稅處分之訴訟事件
(B)收容聲請事件
(C)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公布姓名處分之訴訟事件
(D)交通裁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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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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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卷 Majie(離上榜差 大二下 (2019/06/17)
行政訴訟法 第 237-9 條Ⅰ交通裁決事件,除本章別有規定外,準用簡易訴訟程序之規定。(D)行政訴訟法 第 229 條Ⅱ下列各款行政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一、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A)  五、關於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下簡稱入出國及移民署)之行政收容事件涉訟,或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者。(B)行政罰法 第 2 條 (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要件)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看完整詳解
14F
游禮安 大四下 (2021/10/21)

破題

簡易程序之訴訟事件:交通、收容、40萬⬇️、稅捐、移民、不服罰鍰

15F
A 大四下 (2021/12/09)

要看有沒有回復原狀可能

如果公布姓名行政處分之規制效力仍然存在,原則上即有提起撤銷訴訟之實益。若行政處分已執行,且無回復原狀之可能,或行政處分之規制效力已因法律上或事實上之原因而消滅,始認其欠缺提起撤銷訴訟之實益,而於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時,許其依法提起確認該行政處分違法訴訟


http://www.angle.com.tw/news/post27.aspx?ip=3143

16F
吾寺 儻平郎 研二上 (2023/05/10)

第 229 條
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下列各款行政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
一、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者。
二、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
三、其他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者。
四、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告誡、警告、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
五、關於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之行政收容事件涉訟,或合併請求損害賠償其他財產上給付者。
六、依法律之規定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者。
前項所定數額,司法院得因情勢需要,以命令減為新臺幣二十五萬元或增至新臺幣七十五萬元。
第二項第五款之事件,由受收容人受收容或曾受收容所在地之地方行政法院管轄,不適用第十三條之規定。但未曾受收容者,由被告機關所在地之地方行政法院管轄。

25 適用簡易程序之行政訴訟事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A)不服新臺幣 40 萬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