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有關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之停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懲戒法庭認為懲戒案件情節重大有必要者,得先行停止其職務
(B)依公務員懲戒法停止職務之公務員,在停職中所為之職務上行為,仍生效力
(C)未受免除職務、撤職或休職之懲戒處分且停職事由消滅,別無其他停、免職事由者,服務機關首長得 決定是否許其復職
(D)當然停職原因消滅後,不得再以懲戒事件情節重大有必要為由予以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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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0), B(15), C(13), D(44), E(0) #2592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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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523
(D) 當然停職原因消滅後,若主管機關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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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1089
X(B)依公務員懲戒法停止職務之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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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6878

(A)

按公務員懲戒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懲戒法庭對於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有先行停止職務之必要者,得「裁定」先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並通知被付懲戒人所屬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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