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B錯在哪裡呢?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
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
得超過與不受限制意思不同
25.下列敘述何者與所得稅法規定不符: (A)自 98 年 1 月 1 日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