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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水評價◆民法物權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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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 105 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民法物權編#60953
> 試題詳解
25.以所有之意思,占有無主之動產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取得其所有權;此種方式在法律上稱為何?
(A)遺失物拾得
(B)先占
(C)善意受讓
(D)時效取得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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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 B(372), C(10), D(83), E(0) #1559975
詳解 (共 2 筆)
許正榮
B1 · 2017/03/31
#1858613
第 802條以所有之意思,占有無主之動產...
(共 22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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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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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
B2 · 2023/06/24
#5856673
第 802 條
以所有之意思,占有無主之動產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取得其所有權。
2
0
相關試題
26.依民法第 805-1 條規定,下列情形拾得人得請求遺失物拾得之報酬(即非屬於報酬請求權之限制人)? (A)學生 (B)拾得人未於七日內通知、報告或交存拾得物,或經查詢仍隱匿其拾得遺失物之事實 (C)有受領權之人為特殊境遇家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依法接受急難救助、災害救助,或有其他急迫情事者 (D)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或供公眾往來之交通設備內,由其管理人或受僱人拾得遺失物 【請接續背面】
#1559976
27.依民法規定,關於埋藏物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埋藏物係在他人所有之動產或不動產中發見者,該動產或不動產之所有人與發見人不得主張權利,該埋藏物 歸於公有 (B)埋藏物係在他人所有之動產或不動產中發見者,該動產或不動產之所有人與發見人,各取得埋藏物之半 (C)埋藏物係在他人所有之動產或不動產中發見者,該動產或不動產之所有人取得三分之二,發見人取得三分之一 (D)埋藏物係在他人所有之動產或不動產中發見者,仍由該動產或不動產所有人取得全部權利,發見人不得主張
#1559977
28.關於添附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添附而受損害者,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B)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但因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其加 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 (C)動產與他人之動產附合,非毀損不能分離,或分離需費過鉅者,各動產所有人,按其動產附合時之價值,共 有合成物 (D)動產因附合而為不動產之重要成分者,由雙方共有該動產之所有權
#1559978
29.關於民法分別共有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各共有人,處分其「應有部分」應得其他共有人半數之同意 (B)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不明者,推定其為均等 (C)數人按其應有部分,關於一物有所有權者,為共有人 (D)共有物之管理費及其他負擔,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由各共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
#1559979
30.關於地上權之存續期間與終止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地上權無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 (B)地上權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之滅失而消滅 (C)以公共建設為目的而成立之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以該建設使用目的完畢時,視為地上權之存續期限 (D)地上權設定後,因土地價值之昇降,依原定地租給付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請求法院增減之
#1559980
31.關於抵押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即不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 (B)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不得再設定地上權或其他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或成立 租賃關係 (C)抵押權可以由債權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債權之擔保 (D)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與從權利
#1559981
32.依民法第 942 條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占有輔助人? (A)學徒 (B)受僱人 (C)家屬或基於其他類似之關係之人(D)質權人
#1559982
33.依民法規定,關於占有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善意占有人自確知其無占有本權時起,為惡意占有人 (B)占有人,關於侵奪或妨害其占有之行為,得以己力防禦之 (C)惡意占有人,不必負返還孳息之義務 (D)善意占有人因保存占有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得向回復請求人請求償還
#1559983
34.依民法規定,關於留置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債權人於其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通知債務人 (B)留置物為第三人所有或存有其他物權而為債權人所知者,僅通知債務人即可 (C)債務人或留置物所有人不於規定期限內為清償者,債權人得準用關於實行質權之規定,就留置物賣得之價金 優先受償,或取得其所有權 (D)債務人或留置物所有人為債務之清償,已提出相當之擔保者,債權人之留置權消滅
#1559984
35.依民法規定,關於不動產役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需役不動產經分割者,其不動產役權為各部分之利益即為消滅 (B)不動產役權,可以由需役不動產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權利之標的物 (C)不動產役權,不得就自己之不動產設定之 (D)不動產役權,因需役不動產滅失或不堪使用而消滅
#155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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