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依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規定,獎勵對象之評選,分為績優單位及從業人員 2 組, 報名績優單位組者,其依法登記或取得設立許可需滿多少年?
(A)3 年
(B)4 年
(C)1 年
(D)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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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8), B(5), C(32), D(133), E(0) #3187183

詳解 (共 2 筆)

#6132394
第 3 條前條所定適用對象之評選,分為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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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1226
績優單位或從業人員皆要滿3年
法源:
前條所定適用對象之評選,分為績優單位及從業人員二組。
前項所定績優單位組,依其組織性質及規模分為下列四類:
一、中小企業類: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合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
二、大型企業類: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非屬中小企業之企業。
三、中小型之機構、非營利組織或團體類: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一百人者、診所或地區醫院。
四、大型之機構、非營利組織或團體類:經常僱用員工數滿一百人者、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
報名績優單位組者,應符合下列各款要件:
一、積極進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並促進其穩定就業,有具體實績。
二、依法登記或取得設立許可滿三年,且營運中。
三、依法繳交勞工保險費、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四、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與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已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或繳納差額補助費及代金。
五、最近二年內未有重大違反相關勞動法令情事。
報名從業人員組者,應為從事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事項相關工作滿三年,有具體事蹟,並經相關單位或人員推薦之現職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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