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接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第 5 期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_第一節#126021
年份:114年
科目: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
25.甲為 A 上市公司之董事,於股東會選任時持有 A 公司 3,000 萬股,若甲規劃於任期中將2,000 萬股成立家族信託,以其配偶及子女為受益人,交由 B 銀行管理及處分,有關該信託規劃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因甲為上市公司之董事,其持股不得成立信託
(B)甲將 2,000 萬股設定家族信託,並非出售股份,不影響其董事資格
(C)甲僅將 2,000 萬股設定家族信託,並非轉讓全部股份,不影響其董事資格
(D)甲將 2,000 萬股設定家族信託,構成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 二分之一,其董事當然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