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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 利或利益者,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得提起何種救濟程序?
(A)申訴
(B) 訴願
(C)請願
(D)復審〔94 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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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Yahua Ch 國二上 (2010/07/01)
請參考保障法第25條第二十五條(復審)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Cheng Yi 高二上 (2010/07/01)

我記錯了 XD 謝謝喔
4F
Sue Su 高二下 (2011/11/09)

公務員之行政爭訟權

一.復審標的

1.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保障法第25條>

2.因原處分機關對於其依法申請之案件 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保障法第26條>

二申訴 再申訴標的 <保障法第77條>

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

1.管理措施

2.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

  

5F
邢鈺正 國一上 (2012/12/26)
保障法第25條和77條常常會搞混要注意,特別對作題目有信心的,還是要檢查再交卷。前者是服務機關之行政處分違法或顯然不當,損害公務人員權利及利益;後者是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工作條件處置不當,致影響其權益。

25.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 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