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有關訴訟上和解成立,當事人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為裁判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於成立之日起二個月內,聲請退還三分之一
(B) 於成立之日起三個月內,聲請退還三分之二
(C) 於成立之日起二個月內,聲請退還二分之一
(D) 於成立之日起三個月內,聲請退還三分之一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 B(11), C(1), D(4), E(0) #3275341

詳解 (共 1 筆)

#6180040
民事訴訟法 第 84 條1.當事人為和解...
(共 9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