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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5 條規定,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得進行何項 法定救濟程序?
(A)陳情
(B)申訴及再申訴
(C)復審
(D)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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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Dora 小五上 (2015/03/15)
公務人員不滿行政處分(免職,對公務員有重大影響):【30日】內經原處分機關向保訓會提起【復審】→再行政訴訟不滿其他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令狐八面 國三下 (2011/11/29)
第 25 條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 (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 所為之 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 復審。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同 。 公務人員已亡故者,其遺族基於該公務人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 遭受侵害時,亦得依本法規定提起復審。
3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9/11/20)

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得依本法提起復審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5 條規定,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