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阿摩線上測驗
4F Amy Chien 高三下 (2012/10/15)
釋字第 618 號解釋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為憲法第七條所明定。其依同法第十八條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在法律上自亦應一律平等。惟此所謂平等,係指實質上之平等而言,立法機關基於憲法之價值體系,自得斟酌規範事物性質之差異而為合理之區別對待,本院釋字第二0五號解釋理由書足資參照。且其基於合理之區別對待而以法律對人民基本權利所為之限制,亦應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比例原則之要求。中華民國八十年五月一日制定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改列為第十一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臺灣... 查看完整內容 |
5F Jamie 高三下 (2016/07/11)
補充平等原則相關題目 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將「平等」定義為:「相同的事物應被相同對待,不同的事物則應予以不同對待。」因此,《憲法》上的「平等原則」,其主要的內涵為何? 公民- 101 年 - 101調查局五等公民#8935答案:C平等子原則:行政自我約束原則與禁止恣意原則。 行政規則之所以間接對外亦產生規範之效力,依通說見解,至少可以下列那一種原則作為依據?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4 年 -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五等-法學大意答案:B 比如說某機關自訂行政規則說如果有...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