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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2. 關於人的權利能力,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B)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具有權利能力
(C)權利能力不得拋棄
(D)未成年人具有不完全的權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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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SA 大四下 (2020/11/23)
權利能力只分有或無 1.自然人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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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insist 大三上 (2021/09/03)
第 6 條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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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Lucy 大二下 (2022/08/25)
民法
第 6 條
人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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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112郵局一定上榜!!! 高二下 (2023/06/24)
民法總則編之自然人-權利能力(民法第6、7條) 1. 權利能力

指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資格、法律上地位)。必須有權利能力,才可以作為權利主體。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2. 出生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出生又有數種學說,我國實務及通說採「獨立呼吸說」,指胎兒與母體完全分離後,必須有獨立呼吸之生存事實。

3. 死亡

(1) 自然死亡:
A. 舊說:
心跳停止說,也就是以心臟停止跳動時認定為死亡之時。
但由於心跳可用醫療器材加以延長,所以近來已不採此說。
B. 新說:
腦波停止說,也就是以儀器無法偵測到腦波時認定為自然死亡之時,此說為現今通說所採。
(2) 死亡宣告。

4. 關於胎兒之權利能力

依民法第7條,指胎兒在母親腹中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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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關於人的權利能力,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