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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8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丙、丁二子。丙有戊、己二子。丙先於甲死亡。甲死亡時,戊依法拋棄繼承。己之應繼分為何?
(A)三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五分之一
(D)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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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蔡大芳 高三下 (2021/01/18)
38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丙、丁二子。丙有戊、己二子。丙先於甲死亡。甲死亡時,戊依法拋棄繼承。己之 應繼分為何? 可以繼承之為乙妻、丁子、己孫 民法第1144條第1項第1款 配偶(乙妻)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丙、丁)同為.....看完整詳解
10F
RO IY 高二下 (2022/01/06)
應繼分特留分表格
繼承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應繼分計算會依照與誰分而比例不同子女與配偶均分父母與配偶各1/2兄弟姊妹與配偶各1/2配偶2/3,祖父母1/3
特留分計算應繼分的1/2應繼分的1/2應繼分的1/2應繼分的1/3應繼分的1/3


源自:https://laws010.com/blog/divorce-and-inherit/wills/wills-03

這題我的思路是:因為戊己已代替繼承了丙的應繼分,且戊又依法拋棄,僅剩下己代為繼承,直接把己放到他老爸丙的位子,就相當於乙、丁、已(代替丙)三人去分=配偶與子女均分=一共3人分甲的遺產=1/3

提供大家做參考~

11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2/10/01)
乙之應繼分為1/3,丙之應繼分為0,丁之應繼分為1/3,戊之應繼分為0,己之應繼分為1/3
12F
Young 高三上 (2024/10/09)
  1. 戊、己得代位繼承。
  2. 依民法§1144第一項第一款:
    配偶(乙)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丙、丁)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3. 又戊依法拋棄繼承,故只有己得代位繼承丙之應繼分(三分之一)。

38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丙、丁二子。丙有戊、己二子。丙先於甲死亡。甲死亡時,戊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