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舊)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 下列有關郵件補償方式,何者錯誤?
(A)收件人接收郵件時,未當場聲明有瑕疵,並已出據領取郵件者,不得請求補償
(B)報值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應予補償時,按所報價值之全部或一部予以補償
(C)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臺幣 575 元
(D)郵件遺失,郵政公司應依規定補償其間接利益損失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2F
艷陽思寒 高三下 (2016/08/21)
不補償其間接利益損失
3F
GRACE 大三下 (2017/02/05)

不包含在郵政三法內(郵政法、郵政儲...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4F
專職一往營運職努力中 高三下 (2017/10/01)

(C) 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臺幣 575 元 


*補充(不考)

依據: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郵務營業規章規則

第211條 第1款: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台幣五百七十五元,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三○計算單位,計算其數額。掛號印刷物專袋每袋依特別提款權一五○計算單位,計算其數額。

26 下列有關郵件補償方式,何者錯誤? (A)收件人接收郵件時,未當場聲明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