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經型式認可者,應自取得型式認可書之日起二年內申請個別認可,經個別認可合格並取得液化石油氣容器瓶身證明者,始得申購合格標示 。
前項合格標示之材質及規格規範於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基準。
針對這題好像在103/02/10有修訂第十條
原102時還有這條
但在103修訂時變
貌似沒有二年內申請個別認可
求解!!
請問是這一條嗎?
如果是的話,那是不是今年初就廢止了
26 依「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作業及管理要點」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