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父母均無國籍者於我國領域內出生之兒童,應如何辦理戶籍登記? (A)經歸化..-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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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tsai_grace 大一上 (2016/07/12)
接生的醫療院所必須透過網路傳輸的方式通報新生兒的資料,所以國健局及戶政事務所很快就知道了,超過60天沒有去登記,戶政事務所就會依法催告,經催告再不申請就逕為登記了....(除非沒去醫院生,沒人知道有新生兒) 戶政事務所哪能會讓你拖到12歲以上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呢.... 個人小小見解,如果錯誤請指正... |
8F Juju 高三上 (2016/10/16)
國籍法 第2條(中華民國國籍之生來取得)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本法修正公布時之未成年人,亦適用之。 戶籍法 第6條(出生登記) 在國內出生未滿十二歲之國民,應為出生登記。無依兒童尚未辦理出生登記者,亦同。 第15條(初設戶籍登記) 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初設戶籍登記: 一、中華民國國民入境後,經核准定居。 二、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或回復國籍後,經核准定居。 三、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 四、在國內出生,十二歲以上未辦理出生登記,合法居住且未曾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