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甲慫恿乙殺害乙的父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教唆犯,乙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B)甲成立普通殺人罪的教唆犯,乙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C)甲成立普通殺人罪的間接正犯,乙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D)甲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間接正犯,乙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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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330), C(13), D(4), E(0) #875625

詳解 (共 4 筆)

#2590797
教唆別人殺死自己的還是對方的尊親屬,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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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250
第 31 條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
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科以通
常之刑。
兩者最簡單的辦別 
第一項純正身分犯簡言之為是否有其身分才能破壞此法益 
第二項不純正身犯為是否有其身分才會有加重責任 
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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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4999
最高法院27年上字第1338號刑事判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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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350
求解 A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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