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三種要特別列出來啊?立法理由是...?
[拮据(結居)營業應被繼承]
結婚、分居、營業納入被繼承人之總財產。
26 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從被繼承人所受贈之下列何種財產,於繼承開始後不必先歸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