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依民法規定,法人分為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關於財團法人之成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得以遺囑捐助財產成立財團法人
(B)財團法人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C)財團法人於登 記前,不必得主管機關之許可
(D)依民法總則施行法規定法人之登記,其主管機關為該法人 事務所所在地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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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33), C(10), D(74), E(0) #1528327
統計: A(1), B(33), C(10), D(74), E(0) #1528327
詳解 (共 2 筆)
#3276820
新法(107年8月1日):
財團法人法
第3條(主管機關)
財團法人之主管機關,除登記及清算事項外,在中央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全國性財團法人之業務涉及數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者,以其主要業務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主管機關。
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及監督管理等相關事項,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民間團體、法人或個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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