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當禁止工廠 A 開工與要求A 裝設隔音設備皆可達到防止噪音之目的,而主管機關B 採取禁止A 開工之手段時,則B 之行為所違反者,為下列那一項原則?
(A)信賴保護原則
(B)狹義比例原則
(C)適當性原則
(D)必要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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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1), B(906), C(955), D(2892), E(0) #448450

詳解 (共 10 筆)

#722694

1適當性: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2必要性: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3衡量性 (狹義比例原則):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181
1
#1599841

沿樓上的 我個人分辨

適當   以達成目的為主

必要   多種手段取其

衡量   利益與侵害不能顯失均衡←兩者互相比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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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74770
為了因應考試 我的關鍵字是
適當性: "有用的"手段
必要性: "不同手段"中擇其輕
比例原則:   "相同手段"處罰程度不得過重
----------------------------------------------
個人是覺得 必要性和比例原則 定義確實不清楚
就以本題來說 禁止開工 也是用大砲打小鳥 違反比例原則
 
 
 
 
42
1
#1599571

適當手段中採取必要手段 . 再從中衡量

適當   以達成目標為主

必要   多種手段取其輕

衡量   對人民損害最低

   



26
0
#1371443
四目必少橫屍(適當性=合目的性、必要性=最少損害、衡量性=顯失均衡)
四眼仔必定很少橫屍街頭!(若有冒犯請見諒,腦子裡面有畫面比較好記)
20
2
#721100
若說禁止開工與裝隔音設備都能達防止噪音之目的,那禁止開工有適合性,也沒有過重,差在他無選擇損害較小的裝隔音設備,即必要性原則。
16
0
#725214
我倒覺得這三名詞都有其用處,在在都在告訴公務員於比例原則的手段與目的的必要與平衡如何取得。

適當性
例如超速駕車,用各種罰緩、吊銷駕照都能達到防止民眾再超速目的,但若寫發函告知無法防止他再超速,那發函手段一點也不能達到防止目的,在告知公務員你不要徒勞無功,即使他有符合必要性內容是所有手段中傷害最小的。

必要性
如果今日罰緩、吊銷駕照手段都能達到防止超速目的,那就使用罰緩,因那是相對傷害最小,在告知若所有手段達成目的,你何必用個傷害很大的呢!
當然,若今日他是個超級有錢人,罰緩罰多了你會知罰緩手段對他來講不痛不癢無法達成目的,即使他是傷害最小的,即有必要性,但無適合性。

衡量性 (狹義比例原則)
以上課老師舉的「大砲打小鳥」為例,大砲打小鳥的確可以打落小鳥,有達到你要的打他下來目的;若今日你身邊的手段「只有」核彈與大砲而已,的確大砲是所有手段中傷害最小的,但無論如何大砲打小鳥真的是顯失比例過重了,不但打死還傷害了其他利益,如此,那個手段不如不要用。
今日他會叫狹義比例原則,都在告知不要用太過頭的手段以達成你所欲之目的,如果你傷害到的那私人利益比大眾利益還嚴重,那還是保留私人利益吧。
15
0
#840214

必要性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

1. 禁止工廠 A 開工與

2. 要求A 裝設隔音設備


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應選裝設備,而非禁止開工


14
0
#724405

一、適當性原則:正面的限制最小。所以公職人員的招考不用太高的學歷,限制到適當就好。
二、必要性原則:負面的損失最小。所以交通規則的處罰盡量讓民眾的損失小到能達到必要的目的就好。
 

說穿了,原定義用白話重新界定:

1.限制最小原則

2.損害最少原則

致於狹義比例原則根本就可刪除,因為看不出有什特殊,只是創造一個看起來很厲害的學術名詞,但卻與原廣義的定義無明顯差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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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4055

26. 當禁止工廠 A 開工與要求A 裝設隔音設備皆可達到防止噪音之目的,而主管機關B 採取禁止A 開工之手段時,則B 之行為所違反者,為下列那一項原則?
(A)信賴保護原則

有法源依據 (B)狹義比例原則

皆符合比例原則 (C)適當性原則

皆符合目的性 (D)必要性原則.

兩者皆有法源依據,符合比例原則,但權利與法益間均衡維護(法益權衡),有利不利一併注意,以適當方法為之,則禁止開工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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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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