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對於行政機關經由何種程序所作成之處分不服者,得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免經訴願及其先行程序?答案顯示:
(A)給予陳述意見機會
(B)聽證
(C)合議
(D)上級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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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 B(764), C(11), D(16), E(0) #778239
統計: A(50), B(764), C(11), D(16), E(0) #778239
詳解 (共 2 筆)
#1623974
行政程序法第 108 條 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從其規定。
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109 條 不服依前條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所以,此題答案是: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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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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