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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甲向乙表示,待乙普考及格,即贈與乙汽車一部,乙答應之。此為何種法律行為?
(A)附停止條件
(B)附解除條件
(C)附始期
(D)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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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2/06/29)
停止=給東西解除=還東西積.....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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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Vita 大二上 (2018/05/10)

停止發效

解除失效

11F
容容 大三上 (2021/10/13)

停止條件成就時,該法律行為始發生效力。

12F
Esther 大四下 (2022/12/12)

第99 條(附條件法律行為之種類及其效力)
Ⅰ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Ⅱ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Ⅲ依當事人之特約,使條件成就之效果,不於條件成就之時發生者,依其特約。

■名詞解釋

△條件
係當事人以將來客觀上不確定事實之成就與否,決定法律行為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一種附款。事實的「不確定性」為條件的特徵,條件本身並非獨立的法律行為,而係意思表示的內容,法律行為的一部分。

△停止條件
乃限制法律行為發生效力的條件,附停止條件的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始發生效力。
例如某甲與某乙約定,某乙在半年內出國則贈與機票一張,當事人於為此項約定時,贈與契約即已成立,但尚未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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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甲向乙表示,待乙普考及格,即贈與乙汽車一部,乙答應之。此為何種法律行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