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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 何種情形下,公務員不必依行政程序法第32 條自行迴避?
(A)配偶申請之 案件
(B)退休同事所申請之案件
(C)曾為該事件代理人之案件
(D)前配偶申 請之案件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Mizu Nashi 高二下 (2010/06/06)
行政程序法 第32條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看完整詳解
2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7/02/06)

原本題目:

26. 何種情形下,公務員不必依行政程序法第32 條自行迴避? (A)配偶申請之 案件 (B)退休同事所申請之案件 (C)曾為該事件代理人之案件 (D)前配偶申 請之案件〔94 行警〕

修改成為

26. 何種情形下,公務員不必依行政程序法第32 條自行迴避? (A)配偶申請之 案件 (B)退休同事所申請之案件 (C)曾為該事件代理人之案件 (D)前配偶申 請之案件

3F
Sunny Teng 國三下 (2020/06/20)

《行政程序法》

第一章 總則;第四節 迴避

公務員-自行迴避

§32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
二、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四、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

當事人-申請迴避

§33 (第一項至第四項)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當事人得申請迴避︰
一、有前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
二、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前項申請,應舉其原因及事實,向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之,並應為適當之釋明;被申請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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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大豬 大二下 (2023/12/28)

注意題目是問不必迴避

26. 何種情形下,公務員不必依行政程序法第32 條自行迴避? (A)配偶申請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