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保險事故發生前,要保人為債務人之人壽保險契約之解約金債權經扣押時,要 保人具名指定之受益人,取得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向執行機關支付 以保險契約終止後預計可獲保險人償付之解約金額度者,得以書面通知保險人 變更為新要保人。請問此項通知保險人變更為新要保人,應於所定事由發生之 日起幾個月內為之?
(A) 一個月
(B) 三個月
(C) 五個月
(D) 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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