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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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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甲向其父A索取財物不成,惱羞成怒,當場夥同其朋友乙,將A殺害。對甲、乙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論以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之正犯,乙與A因無身分關係,只能論以該罪之幫助犯
(B)甲乙兩人均應以普通殺人罪之共同正犯論罪科刑
(C)甲乙兩人均應論以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之共同正犯
(D)甲乙兩人雖是共同正犯,但乙應論以普通殺人罪,甲應論以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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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年 - 100-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重複)#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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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簡單
1.222
討論
私人筆記(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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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 Yi Chen
國一上 (2013/12/20)
刑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第一項 純正身分犯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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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阿文仔
大一上 (2018/05/07)
此為不純正身分犯,適用刑法31條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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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甲向其父A索取財物不成,惱羞成怒,當場夥同其朋友乙,將A殺害。對甲、乙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