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Ⅱ 主觀危險增加(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所致),應先通知保險人(ex職業職務的變更)
§59Ⅲ 客觀危險增加(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所致),應於知悉後十日內通知保險人
262. 老張把自己的住宅改成牛肉麵店,造成危險增加達到應增加保險費的程度,則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