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 關於不得上訴第三審(《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依照司法院釋字第 752 號解釋,《刑法》第 320 條竊盜罪之案件,就經第一審判決有罪,而 第二審撤銷原審判決並自為有罪判決,規定不得上訴第三審部分,與《憲法》第 16 條保障 人民訴訟權之意旨有違
(B)《刑法》第 335 條侵占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一審法 院所為不受理之判決,經第二審法院撤銷並諭知有罪之判決者,被告或得為被告利益上訴 之人得提起上訴
(C)《刑法》第 339 條詐欺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一審法 院所為無罪之判決,經第二審法院撤銷並諭知有罪之判決者,被告或得為被告利益上訴之 人得提起上訴
(D)依前述但書規定上訴,經第三審法院撤銷並發回原審法院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Zhao Yirui 研一下 (2021/07/12)
(一)  大法官752解釋內容簡單來說: 1....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4F
Hao 高一上 (2022/02/20)

釋字第752號


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該條第1款及第2款下併稱系爭規定)係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種類、性質、訴訟政策目的、訴訟制度之功能及司法資源之有效運用等因素,所為之裁量。倘就系爭規定所列案件,被告經第一審判決有罪,而第二審駁回上訴或撤銷原審判決並自為有罪判決,因其就第一審有罪之判決,已有由上訴審法院審判之機會,就此部分,系爭規定不許其提起第三審上訴,屬立法形成範圍,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5F
ponyoefira 國三下 (2022/12/21)

釋752:

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下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二、刑法第320條、第321條之竊盜罪。」就經第一審判決有罪,而第二審駁回上訴或撤銷原審判決並自為有罪判決者,規定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部分,屬立法形成範圍,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尚無違背。惟就第二審撤銷原審無罪判決並自為有罪判決者,被告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部分,未能提供至少一次上訴救濟之機會,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第 376 條
下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一審法院所為無...


查看完整內容
6F
一個人 高三下 (2023/03/08)
本題B、C選項正確係為第 376 條但書之規定:

但第一審法院所為無罪免訴不受理管轄錯誤之判決,經第二審法院撤銷並諭知有罪之判決者,被告或得為被告利益上訴之人得提起上訴

3. 關於不得上訴第三審(《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