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依《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得選任辯護人」,於刑事偵查階段之實質意義為 何?
(A)確保辯護人於偵訊過程在場
(B)確保辯護人檢閱卷宗
(C)確保辯護人於搜索扣押時在場
(D)確保辯護人對質詰問權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歸零 大一下 (2021/06/08)
第 95 條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
一、犯罪嫌疑及
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

二、
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三、
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
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
四、
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無辯護人之被告表示已選任辯護人時,應即停止訊問。但被告同意續行訊
問者,不在此限。

這裡的意思是在【偵訊時】嫌疑人可有的權利。
2F
羅景元 高三下 (2022/02/12)

依最高法院94年台上4929判例,當事人及審判中之辯護人得於搜索扣押時在場...,非「偵查中

16.依《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得選任辯護人」,於刑事偵查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