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245條: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17.《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適用的主體對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