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如果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 (市) 政府..-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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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ao-Ying Ch 小六上 (2010/02/19)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除依本法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外,應依下列 各款辦理: 一、以便利學生就讀為原則。 二、以分別設置為原則。 三、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 (市) 政府 應增設學校,重劃學區。 四、交通不便、偏遠地區或情況特殊.....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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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Apple Lin 高一上 (201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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