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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關於拘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非經合法傳喚甲,檢察官不得拘提
(B)檢察官應向法院聲請拘票,方得拘提甲,以保護其人身自由
(C)執行拘提,應即告知本人或其家屬,得選任辯護人到場
(D)執行拘提,不得使用戒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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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朝目標邁進 小六下 (2021/04/20)
刑事訴訟法 第 76 條 (A)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要時,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一、無一定之住、居所者。二、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三、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第 88-1 條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 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 二、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 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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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child0619 大二上 (2021/04/13)

刑事訴訟法第88條-1第3項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依第一項規定程序拘提犯罪嫌疑人,
即告知本人及其家屬,得選任辯護人到場。

11.關於拘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非經合法傳喚甲,檢察官不得拘提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