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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88.「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在刑法學說上係如何稱呼之?
(A)直接故意
(B)間接故意
(C)有 認識過失
(D)無認識過失。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s72665841 大一上 (2018/04/28)
第十四條 (無認識之過失與有認識之過失)...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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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 研一下 (2023/05/28)
有認識之過失:
依據刑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即所謂「有認識之過失」例如:在人來人往處試射槍枝,明知可能會擊斃來往行人,但射擊行為人係自恃技術純良,決不致誤中行人而射擊之,結果竟然擊中行人,按其本意,雖認識有傷人可能,本不希望發生,但還是發生擊中行人之結果。
 
無認識之過失:
依據刑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即所謂「無認識之過失」,例如:在深山試射槍枝,如果子彈擊中人,其人必死,但試射槍枝者認為深山中不可能有人,仍然試射,此時某人經過遭擊斃,則試射槍枝者將以過失致死罪論處。

588.「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在刑法學說..-阿摩線上測驗